秦汉以降,直至魏晋,如《南齐书》载,包括湘西北土家先民在内的“蛮俗”:“衣布徒跣,或椎髻或剪发”。唐宋及元明清时期,湘西北实行的是“羁縻制度”和“土司制度”,对湘西北土家人影响不大,土家服饰仍然沿着自身的发展轨迹缓慢地发展变化,直到清代“改土归流”之前。
古代土家男女服装为:上身穿琵琶襟,下着八幅罗裙。上襟和下裙均用土家织锦缝制,五色斑斓,别具一格。服饰用料:为葛为麻,为棉为丝,为皮为毛。至清代乾隆年间,土家服饰特点可归结为:
短衣短裙。土家人着交领短衣、短裙,尚未有裤,衣长齐臀,裙长齐膝,以布缠腿,便于劳作。裙腰不封口,在后腰以带系之。
衣裙尽绣花边。因为花边众多,色泽变化,而被视为“五色斑衣”。男、女服饰的区别在花边上。
头裹刺花巾帕。夏则以巾勒额,冬则以布裹头。勒额巾宽2寸,长4尺,分为二式:一为棉布,白底、黑线刺绣;一为织锦。裹头布亦为棉布,白底、黑线刺绣。
高髻螺鬟。男女垂髻,把头发挽起高束于头顶脑后,以巾捆扎,或用丝网束之。
喜垂耳圈。两耳累累然,各赘至十。又有项圈、手圈、足圈(后去掉),象征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