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改土归流”以后,土家服饰被强令改制而逐渐发生变化。雍正八年(1730年),永顺第一任知府袁承宠檄示《详革土司积弊略》化导土民“分别服制”。在这之前一年,保靖第一任知县王钦命颁布了五条禁令,有《示禁短衣赤足》。居集镇者,为避“鄙陋”,服饰速照汉人服色。而散处山谷之间土民大概直到嘉庆年间才“分别服制”。
民国时期,随着新文化传入,土家青壮年男女把满襟款式的衣服改为官装和操衣。官装为男衣,领高袖小腰贴身,花裤带系裤腰后两端露于肚前。操衣为女衣,向右开襟,高领小袖贴身腰,衣尾齐股,现出女身突出部位,再配紧身的绣花围裙、绣花鞋。新中国建立后,土家老年男子仍穿“满襟衣”和稍短便裤,头裹青布帕。中青年男子穿对襟衣和长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