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之后,土家族先民服饰已具有浓郁的民族特征,《后汉书》中所记述的“武陵蛮”、“五溪蛮”“好五色衣”,表明了土家先民喜“斑斓”服饰的审美倾向。到了南宋,在唐代即已蓬勃兴起的织锦业此时已进入全盛时期,同时,用五彩华美的织锦制作服饰亦自然成为了土家人的最爱,南宋《溪蛮丛笑》对此有描述:“绩五色线为方,文采斑斓可见。俗用为被或衣裙,或作巾,故又称峒布。”。《大明一统志》、同治年间《龙山县志》亦多有记载。土家人崇尚繁丽多姿的服饰习俗,一直延续到清“改土归流”之前,
改土归流前,土家服饰沿袭旧习:“男女垂发,短衣跣足”“男女服饰均皆一式,头裹刺花巾帕,衣裙尽刺花边。”(清乾隆《永顺府志》)。到了乾隆二十年间,土家民族形象第一次以草图形式在《皇清职贡图》里清晰呈现:此时永顺、保靖等地区的部分土家男人已开始着裤,上衣为圆领短袍,衣长至大腿,包头巾,系腰带,裹绑腿;女人则“高髻螺鬟”,内穿立领短袍,外套对襟背心,下着过膝百褶裙,以布缠腿。
2001年,张家界出土了一具完好的明代土家族女尸,是迄今为止所能看到最早的土家族妇女服饰实物,与《皇清职贡图》所绘制的及文献资料所记载的土家妇女服饰几乎一致。虽然出土实物上衣为交领右衽大襟,而《皇清职贡图》所绘制的为立领短袍外套对襟背心,但两者皆为中国明代典型的妇女服饰形制。只是衣长要短于汉族贵族女子的长度,这是因为明时对庶民服饰有严厉规定:“庶人衣长,离地5寸”。由此也可看出,在长期与汉民族的交往当中,土家族文化与汉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汇融合。
土家族“男女一式”的百褶裙,保留了远古时代“裳”的遗风。在我国古史记载中,有“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之说。这是最古老的裙子样式,类似围裙的形状,为一帘式样。
“改土归流”,成为了土家服饰的重要转折点。当时清政府派去的流官,不断对土司时期的习俗加以禁止,也包括服饰在内。永顺知府袁承宠在雍正八年颁布:“服饰宜分男女也”;保靖知县也“限一年,尔民岁时优腊,婚丧宴会之际,照汉人服色。”从此,土家族服饰男女一式的外观形式得以彻底改变,男性由穿刺花衣裙而改穿满装;妇女则上穿满装,下着汉裙,即八副罗裙。
这一时期,由于汉人商贾把大批进口“洋布”带入土家地区,洋布的质优价廉,逐渐替代了土家人自己纺织的溪布、斑布。织锦除了用于被面、祭祀时的披毯或孩子的盖裙外,几乎不再用于服饰。大多数土家民众服饰非常简朴,据湘鄂渝黔部分土家族聚居地方志记载:土家服饰“俗尚简朴”,“无奢靡之风”。此时的土家族服饰已不如以前那样鲜艳,喜好“五色斑衣”的习俗逐渐向“尚简朴”演变,就如土家俗谚所云:“好吃不过茶泡饭,好看不过素打扮”。不过,土家服饰虽然在外在形制上受到了外族文化的冲击和融合,但却在内在的灵魂里保留着土家族自身的民族性格,主要体现在图腾崇拜、工艺特征和独特的审美视觉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