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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首页 > 民族政策 > 如何惩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行为?
1997年3月14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