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则
一是寒则热之;二是热则寒之;三是亏则补之;四是实则泻之;五是阻则通之;六是肿则消之;七是惊则镇之,八是湿则祛之。在具体诊治疾病的过程中要根据其情况来采用相应的用药原则。
二、七法
(―)汗法
该法为开通汗窍,驱逐瘟气的一种疗法。其作用主要是驱逐人侵肌肤的病气,如寒、湿等。适用于外感疾病、水蛊胀和疮疡、流痰疾症的早期和出水痘未透的阶段。
汗法又分三类:热发,用热性药物治疗肌表寒证;寒发,用冷凉性药物治疗肌表热症;补发,是对体质虚弱又感病气者,在应用温、寒药物发汗时,适合用一些补气血的药物,使其达到既无损元气,又驱除病气的效果。
(二)泻法
该法为驱逐体内结滞、通泄二便的一种疗法。有排除滞积和恢复机体功能的作用。泻法主要用于病气在肚肠、大便秘结以及三元脏器的水滞、食滞或瘀血、虫积等疾症。
(三)赶法
诙法为祛除体内湿气、风气、气滞、血瘀的一种疗法。用于祛除风寒湿气,疏通筋脉骨节气血,调畅肚肠气机的治疗。
(四)止法
该法为通过药物作用达到制止出血、遗尿、遗精、崩带、汗出不止的一种疗法。
(五)补法
该法为内服药物来滋补人体气血精或补益三元脏器虚损的一种疗法。主要用于虚证。补法,又分补气、补血、补精三大类,并且需根据不同的病情来选用平补、缓补、急补等不同方法。补气法,适于神倦无力、虚汗、脉虚大、少气懒言等气虚证。补血法,适于头晕目眩、心慌,唇爪无华、舌淡、脉细、健忘失眠、面色假等血虚证。补精法,适于头晕目眩、脉弱、腰痛、膝软、遗精、阳痿等精虚证。
(六)温法
该法为通过内服药物达到温暖三元脏器的一种疗法。用于形寒肢冷、胸腹冷痛、吐泻清冷等内寒证。
(七)清法
该法为通过药物作用达到祛除三元脏器火毒的一种疗法。主要用于高热烦渴、目赤舌红、口苦溺黄、脉快等内火证及疔疮癀等火毒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