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自治区每年投入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经费近2000万元,“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维吾尔刀郎麦西热甫”“哈萨克六十二阔恩尔”“柯尔克孜族库姆孜艺术”“塔吉克族鹰舞”“锡伯族西迁节”“塔塔尔族撒班节”等一大批民族传统文化瑰宝都在保护之列。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生态的重要基因。2005年底,新疆启动了历史上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覆盖面最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过普查,3772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已获确认,其中少数民族项目占95%以上。如今,新疆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2项,自治区级185项,地(州、市)级535项,县(市)级2480项。国家和新疆两级财政每年拨付1000万元用于新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在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支持下,2006年、2008年,63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别列入第一、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