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坝区过去的纳西人,由于在1723年雍正实行改土归流的政策受汉族文化影响加深,在婚姻上也已实行一夫一妻和父母包办婚姻的制度。儿女婚事由父母做主,媒人撮合,以牛、羊、猪,酒聘娶。婚姻讲究门当户对,三从四德,夫唱妇随等汉族传统伦理,丽江纳西与汉族、藏族联姻的较多。在本民族内部,同姓不同宗的人可以通婚,但绝对禁止同家族的人结亲。结婚,一股都要经过订亲、请酒,举行婚礼的程序。
纳西族男女社交大都在节日期间进行,男女青年相识后,通过媒人撮合,双方家长合完八字,男方就请媒人送给女方茶二筒,糖四盒或六盒、米二升,有的地方还要加上砣盐两个,以表示山盟海誓,算是订婚,订婚时要摆定婚宴,婚礼要进行3-5天,届时男、女双方都要置办酒席。席上分上八位,下八位,均由新郎跪请客人入座,然后奏乐上菜,上至第三道菜时,主婚人敬酒;第五道菜时,新郎、新娘向客人敬双杯酒。宴毕主人及亲属要站在门外关客。
在部分纳西族地区,仍存在着一种“抢婚”遗风。这也是一种古老婚俗的遗风,反映了女子对父系制从夫居的反抗。妻方要坚持旧传统住在母家,男子就用抢婚来实现把妻子留在夫家居住的愿望。现代社会中的“抢婚”,仅是一种形式,并非真的强抢,而是男女双方的一种默契,为了以“生米已成熟饭”来搪塞对婚姻持有异议的女方父母。婚俗
纳西人的殉情风俗。情侣决定殉情后,有的会把自己的决定告诉自己最好的朋友,个别的殉情女子还会把这一决定告诉自己的母亲,而母亲也同样会保守秘密。大多数殉情者会选择在高山上险峻难达、草木茂盛的地方自缢而死。
纳西族是一个爱情自由的民族。殉情之风盛行始于明清之际,究其原因有三:首先,明清时期,汉族文化对云南地区的影响逐渐增大,特别是清朝“改土归流”之后强行引进的汉族恋爱婚姻形态与纳西族传统的恋爱婚姻形态相冲突;其次,东巴教的介入对此风盛行有很大推动,据说在每次大祭风仪式(祭殉情而死的情死鬼的仪式)之后都会有情侣相约殉情;再次,与纳西人的传统文化紧密相连。纳西族的叙事长诗《鲁般鲁饶》记载的是一对纳西青年殉情的故事,与汉族的《孔雀东南飞》可以说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纳西族却没有受汉族儒家文化三纲五常等的束缚,因而也把殉情的原因由人的主观因素转到了人无可奈何的客观因素(神鬼因素)。
20世纪50年代以后,由于对婚姻自由的认可和国家支持,殉情之风已逐渐绝迹,可谓还了纳西族人民的本来风貌。但是,不可遗忘的,是那一段由一个个爱情婚姻悲剧组成的悲惨壮烈的纳西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