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0年代始,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京族的起居条件发生了根本的改善和变化。这种变化的明显标志就是代之而起的“石条瓦房”的普遍出现。现存无论你走到哪里,都可以见到一座一座独立的,以长方形(每块石条约长0.75米,阔0.25米高0.20米)的淡褐色石条砌成的住宅。
这种独立式的单座居室内,都约定俗成地用条石或竹片木棉之类,分隔为左、中、右三个单间。单间的面前都留出较宽敞的过道,过道自左向右贯通全屋。
家私杂物如凳桌以及工具等,都置放在过道的墙脚边。正中的一间就是“正厅”,俗称“堂屋”;其正壁上安置着神龛,俗谓“公棚”。正厅除了节日用以祭神之外,平坦又是接待客人以及吃饭、饮茶、谈天的地方,是兼作“客厅”之用的。
左、右二间是卧室或厨房;如果家庭人口较多(如子女均未结婚成家等),则左、右二间都用作宿舍,厨房就另外附建在左边或右边的山墙脚边。
为了照顾老人,子女就住于接近厨房边的那个隔间,距厨房远的那个隔间就让老辈人住。
由于海边风沙频繁,京家人还在屋顶脊及瓦行之间压置着一块连接一块的石块或砖头。这种别具一格的石条作砖墙、独立成座、屋顶以砖石相压的居家建筑,构成了京族地区的建房民俗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