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族家庭是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小家庭,父亲是一家之长,子女从父姓。家庭中保留着幼子继承财产的习惯。长子、次子结婚后一般都另起炉灶,成立自己的小家庭,幼子则留下与父母同住,赡养父母。
有女无儿的可以招婿,上门婿不改姓,子女亦从父姓。无子女的可以收养子女,养子同亲生子一样有 赡养父母的责任和继承财产的权利。女儿一般无继承权,但有些地方亦有子女同等参加财产继承的现象 。妇女在家庭中起着重要作用,承担着栽秧、割谷、收割等田间劳动外,还要从事织布、做饭等家务。
因此,景颇族男子常说“没有妻子就没有饭吃,就没有衣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