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称家庭为“阁”,意思是“房子”。家庭称谓是祖父叫做“节堆”,或者爷爷;祖母叫做奶奶;父亲叫做阿达;母亲叫做阿娜;哥哥叫嘎嘎;姐姐叫阿伽;叔父叫阿巴;婶子叫阿姨。
东乡族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是社会经济的基本形式。家庭由男子任家长。父亲的权威最大,其次是长子。由孤儿寡母组成的家庭,最大的男孩,无论成年与否,都可以代表家庭参加家族成员中的婚宴和其他活动。三世同堂的家庭,祖父决定一切,父亲也有很大的权限。在家庭分工上,男子是主要劳动力,承担主要农业生产与对外的活路,妇女则从事家务劳动。
旧时家庭中重男轻女的现象十分普遍,姑娘十四五岁出嫁后,便成了“泼出去的水”。由于实行家庭财产父系继承,多子多福的观念比较严重,若已婚妇女不育,丈夫可以再娶,也有的从“家伍”内部,或从其他“家伍”中过继长子。对养子称做“乔散可望”,有干儿子之意。
旧时,封建意识和宗教观念对妇女的束缚极严,不论是“家伍”内部的聚会或是其他社会活动,妇女一概不能参加;通常不与家里的男人同屋用餐;家里来了男客要回避,只有与丈夫或妻子有血缘关系的例外。妻子如果背夫不贞,其罪不赦,丈夫可当即休妻,婴儿由女方带走。由于宗教教律等原因,决不容许有溺婴和堕胎等行为。
子女对父母十分尊敬,赡养、孝顺父母,服从兄长,被认为是一种美德。长幼辈份界限严明,长者对幼辈有一定的权威,甚至达到强制性的地步。遇有纷争等事,爷爷、父亲、叔伯拥有绝对的决断权。分家产和继承遗产,均由长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