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肉方面,藏族禁忌较多。一般人只吃牛羊肉,而绝不吃马、驴、骡、狗肉,有的人连鸡肉、猪肉和鸡蛋也不食用。鱼、虾、蛇、鳝以及海鲜类食品,除部分城镇居民(大多为青年)少量食用外,广大农区和特区的群众一般不食。
兔子肉部分地方可食,但孕妇不得食用,据说违禁食用生下的孩子会成豁嘴。即使是吃牛羊肉,也不能吃当天宰杀的鲜肉,必须要过一天才食。当天宰杀的肉称为“宁夏”(意为“日肉”nyin--sha),人们认为牲畜虽已宰杀,但其灵魂尚存,必须过一天后灵魂才会离开躯体。对鸟类、山鸡藏族从不捕食,尤其如“拉恰贡姆”(lha-bya-gong-mo)这样的雪山鸡藏族人视之为神鸟,忌讳捕猎。
在肉食禁忌中,忌食鱼肉的情况较为复杂,忌食与否与地域密切相关。在藏东地区,人们几乎不食鱼,也不能触摸蛇、蛙等动物,认为鱼、蛙这些水生动物是龙神的宠物,若伤害或触摸会染上疾病。
人们一般认为藏族不食鱼是受佛教不杀生观念的影响所致,而藏东地区不食鱼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古老的传统。昌都卡若遗址靠近澜沧江,至今鱼产丰富,却未在遗址中发现钓钩、鱼标、网坠等渔猎工具,也未发现鱼骨。这一现象是耐人寻味的。
因此,考古专家们推测,卡若居民们(即藏东藏族的远古先民们)当时就有以鱼作为“禁忌食物”(Taboo Food)的习惯,不食鱼的观念和习俗在佛教传入后进一步得到强化,以致藏东居民至今普遍不食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