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佤族,男人穿黑色短衣和宽口大裤;妇女着掼头衣和横条花短裙,饰物有项圈、项链、手镯、腰箍和脚箍等,大部分为银制品或竹藤制品,或涂上天然色料,或取决于自然的色彩,几乎为男女老少所共同喜爱。随着社会的发展,佤族的服饰也开始有了变化,出现了长裙、筒裙以及一些较为有时代感的衣着和装饰,但佤族聚居的地区仍然保持着传统的民族特色,且大多数衣服的原料是自种的棉麻,经过自纺自织成布,按其传统的方式,加工制做的,织出的图案像孔雀、白鹇等羽翎,有的像灵猫、鲮鲤等毛皮的图案。
佤族的村寨多建在山腰或小山巅。在西盟地区有的村寨已有数百年的历史,聚成了数百户的大寨。佤族喜欢住竹楼,部分改住土坯平屋,这是后来改变的新的住宅形式。竹楼可分为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关牲畜。房内陈设简单而明快,必不可少的是一个供人使用的火塘和一个供祭祀之用的火塘或供祭祀与牲畜饲料加热的火塘。在铁锅传入之前,佤族多用竹筒煮饭,吃饭时,由主妇按人数分食,一次平均分完。喜欢嚼槟榔、喝酒,有“无酒不成礼,说话不算数”的说法。水酒用小红米发酵后制成,多盛于大竹筒内,插入细竹管吮吸。佤族人也有饮浓茶的习俗,而喜食辣椒是男女老少的共同嗜好。
佤族的家庭形式为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财产多由幼子继承,女儿没有继承权。佤族命名时用逆式父子连名制,由自己上溯祖先。佤族所有家族向上推算出的最早一代的名字都叫“司岗”,意为葫芦或石洞,是对母权的崇拜。男女在婚前可以自由交往,称为“串姑娘”,青年男女三、两成群聚在一处,对唱情歌,用赠给槟榔、菸草表示定情。但是,缔结婚姻须由父母作主,男方要交几条牛的聘金,称为“奶母钱”和“买姑娘钱”。有时父母一方不同意,则双方逃婚,父母也不追究。过去佤族曾流行姑舅表婚,现已有较大的改变。
佤族实行薄葬,村寨有共同的墓地。有些地区则保留将亡人葬于竹楼下或竹楼附近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