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Miao ethnic group ),在2000年的人口普查中,苗族总人口为:894,0116人,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湖北、海南、广西等省(区)。苗族聚居的苗岭山脉和武陵山脉气候温和,山环水绕,大小田坝点缀其间。
出产水稻、玉米、谷子、小麦、棉花、烤烟、油菜、油桐等。除此,还蕴藏着丰富的木材资源和矿产资源。苗族的历史悠久,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 苗族的先祖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代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商周时期,苗族先民便开始在长江中下游建立“三苗国”,从事农业稻作。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苗族有自己民族文字,《苗族古歌》记载了苗族先民因逃避战争和朝廷的追杀与民族文化迁徙秘密等暴露予敌人,不得不将文字抹烧,抹去,当仅有的那些为数不多的知识分子去世后,文字也随之丢失,留下的只有现在的那写在衣服上的文字,苗族的银装。
后2 0 世纪5 0 年代后期苗族又开始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花山节”、“四月八”、“龙船节”等。
苗族曾经自称“牡”、“蒙”、“摸”、“毛”,有的地区自称“嘎脑”、“果雄”、“带叟”、“答几”等。他称“长裙苗”、“短裙苗”、“红苗”、“白苗”、“青苗”、“花苗”等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苗族。
其中青苗人精通药草,黑苗人则擅长养蛊施毒,族中有蛊婆。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茫?郧笤鼋?星椋?彝ズ湍馈?
苗族的主要信仰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苗族传统社会迷信鬼神、盛行巫术。也有一些苗族信仰基督教、天主教。苗族信仰佛教、道教的极少。
传统地讲,苗族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往往认为是一种灵性的体现,因而对其顶礼膜拜,酒肉祭供。其中比较典型的自然崇拜物有巨石(怪石)、岩洞、大树、山林等。此外,苗族认为一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物具有神性或鬼性,苗族语言往往鬼神不分,或者两词并用。多数情况下,鬼被认为是被遗弃或受委屈的灵魂和工具所变成的,常给人类带来灾难、病痛、瘟疫或其他不幸,比如所谓东方鬼、西方鬼、母猪鬼、吊死鬼、老虎鬼等,被称为恶鬼。而有灵性的自然现象常被认为是善鬼,具有一定的神性,如山神、谷魂、棉神、风神、雷神、雨神、太阳神、月亮神等。对于善鬼、恶鬼,苗族人的祭祀之法亦不同。对善鬼有送有迎,祭祀较真诚,对恶鬼则须贿赂哄骗直至驱赶使之远离。
在许多地区,苗族还认为自然界存在许多精怪。比如牛在厩内以粪便盖身或在厩内打转、将粪踩成圆圈,猪吃猪仔或躺在食槽里,鸭吃鸭蛋,老虎进田,遇到两蛇交尾,母鸡发出公鸡的鸣叫等均属出现了相应的精怪。
在一些苗族地区,人造物崇拜有土地菩萨、土地奶、家神、祭桥、水井等。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一般由几块石头垒成,土地屋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家神信仰存在于川黔滇方言的部分苗族中,即在家中设立“家神”偶像。祭桥流行于黔东南大部分地区。龙也是各地苗族的崇拜和祭祀对象。
图腾崇拜方面。东部地区许多苗族与瑶族共同崇拜盘瓠(一种神犬)。他们世代传说着“神母犬父”的故事,把盘瓠视为自己的始祖。中部地区一些苗族认为他们的始祖姜央起源于枫木树心,因而把枫树视为图腾。另有一些地区的苗族以水牛、竹子等为自己的图腾崇拜对象。
普遍地,祖先崇拜在苗族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去,其灵魂却永远与子孙同在,逢年过节必以酒肉供奉,甚至日常饮食也要随时敬奉祖先。许多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祭祖盛典,在湘西有“敲棒棒猪”、“椎牛祭祖”,黔东南有“吃牯脏”,黔中地区叫“敲巴郎”,黔西北、滇东北有打老牛习俗。其中,黔东南的吃牯脏至今盛行不衰,最为典型。吃牯脏亦称祭鼓节、鼓社节、鼓藏(牯脏)节,以宗族(鼓社)为单位,每七年或十三年举行一次。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寄居中在木鼓里,祭鼓就是敲击木鼓召唤祖先的灵魂来享用儿孙的供品。主祭者称为牯脏头,祭品牯脏牛是专门为此而饲养的。每届祭祀活动前后延续三年之久。
大多数苗族人虔信巫术。主要的巫术活动有过阴、占卜、神明裁判、祭鬼等,此外还有蛊术等。巫术活动由巫师主持。巫师大多是非职业化的。他们在前述各种原生性崇拜和巫术活动中起着主持者的角色,有的地方巫师还兼任寨老。巫师除了熟悉祭祀方法外,大多还能讲述本宗支的谱系、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熟悉各种神话传说、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有的巫师还兼有歌师和舞师的职能。所以说,巫师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的传承人,在苗族社会中充任知识分子的角色。此外,巫师还掌握一定的医术,懂得一些草药,在为人驱鬼的同时,辅以科学的医药手段。
除了这些传统信仰之外,自近代以来,随着西方传教士深入我国内地传教,在滇黔川交界地区、贵州凯里、湖南沅陵等地区有一些苗族群众皈依了基督教,在滇东南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尤其是滇东北、黔西北一带的基督教信仰曾经势头强盛,影响极大。外国传教使团或者传教士们在苗族地区开设了许多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甚至实施了一些经济发展项目,对于苗族社会的进步、政治地位的改善起到了不可抹灭的作用。著名的牧师有安顺的党居仁、柏格理、张道慧、王树德等,前二者均殉职苗区。
新中国建立之后,基督教、天主教的影响一度衰微,近年有一定的复苏的趋势。但是,现在基督教、天主教实行“三自”,与1950年以前的基督教信仰在社会组织、社会影响甚至信仰内容方面都有许多的不同。
国外的苗族,在越南、老挝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苗族也有信仰基督教、天主教的。老挝、泰国的苗族也受佛教文化的影响。尽管如此,在他们的社会中,传统的祖先崇拜、灵魂观念等仍在很大程度上的保留。
苗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也是中国最早定居的民族之一。
远古时期,苗族文化科技十分发达,从近期发掘的苗族古历足见一般。苗族古历,丰富了中国与世界历法体系。
据中国著名天文学专家陈久金教授考证:苗族有古历体系。迄今为止,还没有他人能够推算、编写出苗族古历,笔者欲予尝试。
据考证:中国苗族古历体系属阴阳历,以太阳历为主。
苗族古历以十二生肖记时、日、月、岁,一岁365.25日,阳历平岁365日,闰岁366日。
每岁分为动月、偏月、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其中1、3、5、7、9月5个月为月长日,每月31日;动月、偏月、2、4、6、8、10月等7个月为月短日,每月30日。
以“冬至”为岁首、年首、节首、气首,属中国历法“子正人统”。
一岁分“冬至”(阳旦)、“夏至”(阴旦)两个年节,“冬至”前一日为苗历大年。
一岁分冷季、温季、热季三季,分上半岁和下半岁,每半岁中冷季、温季、热季各占两个月,一岁中冷季、温季、热季各占4个月。
上半岁由“冷渐热”,下半岁由“热渐冷”,岁岁循环往复。4岁1闰,附加值为1日,闰在动月,亦即岁首,闰月31日。
苗历10月的最后一日为除夕夜(“冬至”前一日)。
动月的第一个子日、丑日、寅日分别为天岁节、地岁节、人岁节。因此,有“岁首初日不出门”的苗习。
苗历除使用十二生肖记时、日、月岁外,还用1、2、3、4、5、6、7、8、9、10、自然数相辅助记时、日、月、岁,为老人祝寿:“祝120岁高寿”。
十二生肖来源,与中国远古十二个氏族有关。用十二生肖记时、日、月、岁,一岁分12个月,一日分12个时辰,岁、月、日、时固定不变,日按十二生肖相记,循环使用。建制以“建”作日首,固定循环使用。
二十七宿与苗族九卦有关。
苗族先民还用所住房屋的相应方位与十二生肖辅助记时、日、月、岁,将一日分为夜、晨、昼、昏4个时段,与十二生肖相配记为“大门口、堂屋、左屋、屋后、右屋、屋顶”,观测日出日落。阴历从月圆到下一轮月圆为1 个月,每月分27宿。阴历平岁358日,闰岁387日。动月、偏月为月短日;1—10月为月长日。月长日30日,月短日29日,闰月29日。苗族古历不论阳历或阴历均在岁鼠、岁辰、岁申置闰,每4岁一闰,闰动月。苗族古历体现了“一分为三、三位一体”的苗族生成哲学观和“九卦”立体思维观(即前后、左右、上下、表里、中或东、南、西、北、中、东南、西南、西北、东北)。
苗族先民崇拜“日、月、星”,视三光为纯洁之至。
苗族先民认为组成宇宙万物的原生物质为雷、龙、夔三种(意译为水、火、气),记为“三专”;“五行”分别依次为光、气、水、土、石。大尧(亦称鬼谷先生)归顺黄帝(自称天子),大夔妹嫘祖(雷祖)嫁给黄帝为妻后,大尧为讨黄帝之好改九卦为八卦(汉书称伏羲制八卦,有误),改一分为三(阳、阴、不阳不阴)为一分为二(阳、阴),改立体思维为平面思维。将十干支与十二生肖结合创天干、地支、六十甲子(汉书有此记载)。改27宿为二十八宿。将五行按平面方位及所产之物改为金、水、木、火、土(西、北、东、南、中),同时与金、水、木、火、土星、日、月相配创七曜历。《七曜历日》乃我国现存最早的历书。
中国苗族古历与古埃及历同属太阳历,但比距今6200年的埃及历还要早3800多年,每岁365日,4年一闰;不同的是古埃及历闰年的附加日为6天,苗族古历闰岁的附加值为1日。苗族古历与太阳回归年长度365.25日一致,天狗周期为1460岁,准确率高。
中国苗族古历对远古苗民从事农业生产(主要是水稻生产)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民间亦曾应用于择吉。(详见石启贵的《湘西苗族实地考察报告》)。
中国苗族古历的使用时限,上溯至少可达一万年,下限是光绪三十三年(即公元1907年)。据《永绥直隶志》记载:“父子递传,以鼠牛虎马记年月,暗与历书合。”(清?杨瑞珍撰,同治七年刻本)清?董鸿勋撰,光绪三十三年铅印本《古丈坪厅志》也有同样的记载。根据珍藏于北京博物馆《乾隆六十年苗匪档》内的原始奏折和被捕苗族首领的“供单”以及当年参予镇压起义的人士编著的史书或地方志记载:商定凤凰、乾州、永绥、松桃四厅起义日期为乾隆六十年二月初六(农历)。据吴添半在“供单”中解释说,这一日是苗年的正月初一(苗历阴历年),把起义日子定为这一日,取去旧还新之意。后因泄密,提前于正月十八日(农历)起义。这是史书记载与苗族古历有关的重大历史事件。
中国苗族古历与联合国公布的“未来日历方案”(详见于《资料卡片》1988年第二期《未来的日历》,新华社内蒙古分社主办)有异曲同工之妙合。苗族古历比现行公历、阴历每月的日数单一,且闰法简单,易于掌握和运用。
中国苗族古历体系表明十二生肖、七曜历和二十七、二十八宿均产生于中国,后传入巴比仑、印度等国。由此可见:中国苗族古历是中国历法之母,也是世界历法之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