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畲族婚姻家庭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仍保留着古朴的婚俗。一般同姓不婚,本民族内部的盘、蓝、雷、钟四姓中自相婚配。本来,氏族外婚制是畲族传统婚俗。但由于历代统治者的民族压近和歧视政策,畲、汉两族之间严禁通婚,曾是畲族内部的一条族规。解放后,随着民族平等团结政策的执行,畲、汉两族之间的通婚日益增多。古代,畲族青年男女有自由恋爱的传统,对歌成婚是畲族先民的习俗。但随着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受到汉族婚姻观念的影响,到解放前畲族婚姻的封建买卖包办现象十分严重。解放后被革除,畲族青年男女基本上都是自由恋爱,婚姻自主。
在畲族社会里,无儿的家庭多行招赘,不少有儿子的家庭也让儿子去入赘,而让女儿留“招儿子”(即招女婿)。一般入赘者的子女要随母姓,也有生有二子分别随父母姓的。若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就得“做两头家”,即新婚头几年两边的家都要照顾,居无定处。这样维持几年之后,才确定在夫妻两家中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家落户。
畲人的丧葬习俗,从传统与史料来看,早期的葬习为悬棺和火葬。在畲族中广为流传的《盘瓠王歌》中就载有畲人祖先盘瓠“半年是清闲,日日擎弓去射箭”,“石壁岩前山羊打,被羊抵落石壁前”乃“跌落石壁前,身尸挂在树尾上,老鸦来叫引路线”,“一阵龙风来发起,吹断树尾搁不牢,大大小小跑地拜,句句哭公是不该”的传说。因“高岩石壁崎又岖”所以无法取得祖先己尸身,只好“任得树梢安祖坟”,后世畲人为怀念先祖于是便悬棺而葬了。三国时,吴沈莹在《临海水土志》中有“人悬棺”的记载。“人”即历史上的“南蛮”,它是畲族等南方民族的先人。由此可见,畲人悬棺而葬的习俗由来已久。
火葬大多见于明代的一些文献上。《天下郡国利病书》中记有广东畲民,“有病殁;则焚其室庐而徒居焉”。现在宁国市畲族地区,在人死后数年要“捡金”(即把人体的遗骨开棺捡起,装入一瓷瓶和坛中,封好瓶口然后再埋起来),此习概由此而来。火葬,同畲族频繁的迁移,强烈的怀祖心理有关。因为他们每迁一地,都希望与祖先同行,那么火葬则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了,因为人体火化之后,骨灰体积很小,便于携带。定居以后,受汉族葬俗的影响,火葬习俗逐渐抛弃转而流行土葬。不过,其中的过程和细节跟汉人土葬有所不同,体现了这一民族的自身特色。丧葬的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四步:人死报丧,净尸入殓,超度亡灵,出柩落葬。在这些过程中又有诸多细节:如正好在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至正月初一期间逢丧,则应不惊动任何人,在家停丧数日,以免冲淡节日的喜庆之气,报丧时,报丧者应臂缠白布条,一路上行人、车辆均应为其让路。哭丧时,眼泪不得滴在死身者上;出柩时须由孝子扶棺,在路上如遇有沟坎,孝子要“背棺”(即托棺:孝子先弯腰站在沟里或坎下,让灵柩擦背而过)。就整个丧事过程而言,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以歌代泣”。以悲歌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