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构成村社的基本单位。各个独立家庭以二、三代父系血缘或外婚结成的婚姻集团组成。父亲是当然的一家之长,父死则以长兄为家长(“抽母”),长兄死,次兄接替。家长的主要职责是奉献祖先(“卧待”——祖先灵位),安排、调度全家的生产、生活,以独立家庭代表的身份参与村社活动。“卧待”是维系兄弟团结的纽带,以一块约长10厘米、宽4厘米的竹片挂在家长卧床头的墙上表示,一家人只祭一代。父辈去世后,兄弟各自建立新家庭和新的“卧待”,无弟兄的,女婿可以替代并享有家长职权。妇女地位不如男子,其职责只是生儿育女,采集野菜和操持家务;但在产前、产后可以得到照顾,坐月期间,丈夫天天要杀鸡或煮松鼠干巴添加草果给产妇补养身体。婴儿出生后,通常以出生时间的属相命名,或以最先来家的客人的身份、称谓命名。上学读书时,则由先生另起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