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族的风俗习惯中,最有民族特点的当属具有浓厚伊斯兰风情的丧葬仪式。回族实行土葬,反对火葬。实行速葬,一般埋葬不隔夜,早亡晚葬。夜亡早送,若子女亲人在外,临终前有遗嘱时,可以等一二天,但不得超过三天以上,以免尸体腐烂、发臭。回族人不用棺本。
回族有自己坟场,不去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场里埋葬。殇葬仪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穆斯林病势垂危或昏厥之际,由守卫身旁之亲属或阿訇提示,教病人念“凯里麦”清真语,即提醒用阿语朗诵。
2、病人既终,使其安位,整好尸体,使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西为使病人不忘穆斯林之天命枣永远朝向圣殿克尔白,用洁净的白布单子覆盖在亡人身上。
3、备殓。丧主购来白细布3.6丈,作为亡人之殓服,又称:“开凡”。男亡人“开凡”有三件:大殓、小殓、“布拉罕”。女亡人“开凡有四件:大殓、小殓、“亵衣”和裹胸。
4、净身。
5、命穿圹,即打墓。
6、殡礼。族众代亡人拜主,仪式庄严隆重。一般在清真寺内礼拜殿前举行。
7、送葬及入窆。回族送葬、禁止鼓乐、纸人、纸马等,妇女不得前往墓地。
8、既葬。表家要在亲人亡故之所礼拜诵经,此为初葬亡祀。在亲人亡故之7日、40日、百日、周年、3年、3年之日,丧家要请来阿訇诵经,走坟,以寄哀思和慰祝亲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