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嫁
德昂族的青年在婚姻缔结上有一定的自主权。做父母的也比较尊重儿女心愿。而且,德昂族的结婚聘礼也只是一些象征性的礼品,接新娘的人们的背萝里装着约一公斤多草烟,四碗大米,还有媒人带的八元钱,六元给爹娘,两元给内亲,哪怕人再多,即使每人只能分到几分钱也不能再向男家多要。这结婚聘礼恐怕是最少的了。办完了聘礼,方可迎娶新娘。迎亲时,新郎在伴郎、媒人的陪同下去迎接新娘,在进入新娘村落时,鸣枪数响,表示娶亲人员已到。
新娘梳装打扮完毕离娘家时,由舅母,姐妹及本寨未婚青年送行,并将女方家长陪嫁的衣服,锄头,镰刀等嫁妆,以及女方赠给男方父母的衣服等带往男家。新娘到新郎家,登梯上竹楼时,双脚一定要踩在专门置于楼梯脚下的石块上,表示他们的婚姻像磐石一样坚固长久。新媳妇上楼时,婆婆要给她洒谷花,撒花仪式结束,新娘步上晒台,跟在婆婆后面进入新房。男方事先请好的“安长”随即在火塘边为他们主持婚礼,安长念经并祈求佛祖赐给幸福。祝新婚夫妇百年偕老。婚礼千毕,开始宴客,同时新娘分别拜见男方长辈亲戚,赠送糯米粑及新娘平时织成的缀有红、绿、黄等色的绒球小布袋等礼物,长者受拜后要还礼,用铜钱时是五十文,用半开时则给一至二文,解放后一般是一、二元人民币。晚上,村寨里男女青年齐聚新娘家的厢房对歌,唱调子,往往要唱到鸡鸣方散。次日,新郎陪新娘回娘家,送去男家赠给女方父母、兄弟、姐妹的衣物等。若新娘是本寨人,亦可当天返回夫家。依照德昂族的婚嫁风俗习惯,结婚后的十天内,新娘早晚都要给公婆洗脸、洗脚。婚后的第三天新郎则陪同新娘回娘家,回家时则带着结婚前男方家人请人编好的一些小竹篾箩,装上一些礼物送给女方家的亲属。
德昂族的家庭,由于所处地区及社会经济条件的不同而有些差别,但基本上是两种类型,一是住居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一带的小家庭类型;一是住居临沧地区的镇康、耿马等县的具有大家庭到小家庭过渡特征的类型。德宏州的父系小家庭,父亲是一家之长,主持家庭事务,妇女处于从属地位。这里的小家庭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单位,多为父母、夫妇、子女三代,一般是长子结婚后,即在老家周围选择一块适当的地方另建新居,建立小家庭。另立门户的长子、次子,家长根据家庭的经济情况,给一部分猪、牛等财产作为生产垫本,没有平均分配家产的习惯,主要依靠小家庭去独立经营。幼子留守老家,赡养父母,继承财产。而大家庭到小家庭过渡类型的家庭是处于父系小家庭和父系大家庭并存状态。即在经济上已独立的小家庭,并不立刻离开大家庭这个母体去建立单户住宅,仍共同住居在一幢大屋里,维系着相互间的互助合作关系。
二、丧葬
德昂族的丧葬有自己的习俗,除佛爷实行火葬外,一般群众都是土葬。各村有公共墓地,只要是同一村的正常死亡者均可葬入。没有姓氏界限,也不分头人与百姓,不过他们的坟向与其他民族不同,不是顺山向,而是横山向埋葬。按德昂族的习惯,人将死时要把事前准备好的一枚银币放入口中,意思是给死者的灵魂到阴曹地府过河时用的摆渡费。人一旦断气,其家属即在门外对空鸣放三枪,向亲戚朋友和邻居报丧。
这时,近亲、家族、村寨邻居闻迅后,纷纷奔赴死者家中帮助料理丧事,同时亲友们各自带些米和菜之类,有的还提着肉,拎着干巴之类。妇女们首先帮助背水,煮饭,男人们则忙着给死者准备棺木。棺木一般根据死者家属的经济情况决定,经济情况好一点的,就请汉族或本民族的木工师傅做一具汉族式的棺木,经济条件差一点的人家,则由亲友帮助砍一株大树,取下根部一段,弄成大、小两半,中间枢空,制成简单的棺木。还有一种更简单的就是砍几株大龙竹,剖成竹片编一具竹棺材。在准备棺木的同时,一部分人便用一种特定的树叶蘸水洗涤尸体,穿上衣服,然后入棺。入棺后即请佛爷择吉日安葬,停尸家中一般不超过三日,在这期间每日须请佛爷念经超度,祷祝死者的魂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出殡时,棺材小头朝前,大头朝后即死人的脚朝前,头朝后,意思是要亡魂向前走,不能倒回来,送葬队伍从寨子出发直到山上的公共墓地,一路上连续不断的鸣枪,意思是通知土地神。有死者的魂来了。埋葬完后,由长老念祷词,说明死者和活人走的是两条路,死了的去阴间找归宿,活着的好好回家,长老念完祷词之后,各人拿一树枝拂身,表示扫除身上的邪气,就可转身回寨子,返回时不能转头向后看。葬后七日,死者家属再请佛爷念一次经,他们认为这样可以超度死者及早转世投生,并嘱咐他来世也要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