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族同一姓氏使用的频率比较多,很难实现“同姓不婚”。在多部谱书中都反映了“别婚姻”难的问题。为避免血亲内部婚配问题,形成了“骨品制”和重视“本贯”等姓氏方面严格界限和传统习惯,因而出现朝鲜族姓氏的一些特点。
一、“骨品制”。朝鲜族大姓贵族为了“别婚姻”,在新罗贵族间实行了带有奴隶制残余的封建制的“骨品制”。朴、金、昔三姓是新罗统治集团中最大的贵族,三家王族实行的是“圣骨”、“真骨”的最高等级制度。“各骨品之间互不婚娶”,无论朴氏、金氏都贯彻了这种等级制度。虽然朴氏、金氏等帝胄世家由盛以衰,但在婚姻中的“骨品制”婚姻观念一直都有影响,特别是一些朝鲜族老人尤其重视这个问题。
二、“本贯”。在朝鲜族各姓氏中都十分强调姓氏的“本贯”。本贯就是祖籍乡贯,即始祖或中始祖的出生地或居住地、封地(食邑地、赐贯)等。同一姓氏,不一定是同族血亲,只有同姓同贯具有血亲关系的同族人,才不能互相婚娶。因此,朝鲜族各姓氏家庭都十分强调本贯问题。几个大姓都有不少本贯:吴姓有20个本贯,都有其各自的始祖。金氏本贯达70多个。其中,新罗金阏智王为始祖的金氏分派就有39个本贯,并都有各自的始祖。李氏的本贯有38个,朴氏的本贯有16个,崔氏的本贯有18个,郑氏的本贯有14个,赵氏的本贯有11个,尹氏的本贯有4个,张氏的本贯有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