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医学的药物剂量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覃金娥 发布时间:2015-08-28

剂量,指药物在临床应用时的分量。一般包括重量(如市制:两、钱、分、厘;公制:克、毫克),数量(如枚、粒、片、个等),容量(如升、合、匙、亳升),长度(如尺、寸)等。大多数药物以重量表示。瑶药的内服常用剂量为5—15克,外用适量。但药物的用量亦会因病情、病人体质、配伍、剂型、药物性质及地区、季节的不同而相应变化。

(一)病情不同,剂量不同

疾病发展到不同阶段,药物的剂量应与病情相适应,既不能药轻病重,也不能药重病轻,而应做到药病相符。凡病势沉重而药力弱、药量轻,则效果不佳;病势轻浅而药力猛、药量过大,则易损耗正气。所以说,药物剂量适宜,是提高临床疗效的重要方面。

(二)病人体质不同,剂量不同

体质有强弱,年龄有老幼,体重有轻重,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各有差异。使用打药时,病人平素体质强的用量宜稍重;体质弱的用量宜轻。老年和儿童用量应少于壮年人,小儿5岁以下通常用成人量的1/4,5—6岁儿童可按成人量减半使用。体重较大者,用药剂量亦大。久病者用药剂量应低于新病者的剂量。老人及身体极度虚弱者在应用补益之品时,要注意开始时剂量宜轻,逐渐加重,最终确定一较大的剂量,以防止药力过大而病人反不受补,而致萎顿。

(三)不同配伍、剂型不同,剂量不同

单味药应用,剂量宜重;多味药相互配伍使用,剂量宜轻。如单独使用一味紫金牛疗贫血,可用至150克,若与其他药配伍,只需10—15克。另外,汤剂中的用量应比丸剂为重。在同一处方中,主药用量一般比配药用量重,因为主药治疗主症,起主要治疗作用,配药配合主要发挥疗效或治疗兼症,故主药用量当重,配药用量宜轻。

(四)药物性质不同,剂量不同

药性平和的药物,用量稍大一般无不良反应。毒性药及烈性药,用量过多,易产生作用,甚至中毒,应严格控制用量。金石贝壳类质重而无毒性、烈性的药物,如龙骨、牡蛎、石膏等,用量一般宜大;花叶类质轻的药物,如灵香草、绞股兰、玉叶金花,一般用量宜轻;味厚滋腻的药物,如岗梅、白狗肠,用量宜稍重;芳香走窜的药物,如沉杉木、满山香、木香等,用量宜轻。

(五)地区、季节不同,剂量不同

我国南方地区,温暖潮湿,温热滋腻之品,用量不宜过大;北方地区,寒冷干燥,寒凉香燥之品,用量宜轻。舂夏气候炎热,易于出汗,故发汗之品用量不宜重;秋冬气候寒冷,不易出汗,发汗之品的剂量可以适当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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